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 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发布日期: 2022-01-26 14:01:03 来源: 新安晚报

进一步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治理,日前,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向社会征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意见和建议。1月25日,该《通告》正式对外公布并开始执行。

《通告》对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了说明,并将通过加强销售源头监管、设置过渡期等举措,来消减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行为。据悉,合肥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于近期发布过渡期内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办法和过渡期间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通行规定,不得违规载人载物或从事客货运输。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

过渡期内,邮政快递、城市管理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因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需要上道路行驶的,不在禁行范围;农贸市场、装修市场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因生产经营需要上道路行驶的,需遵守相关规定。

标签: 加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 予以查处 源头监管 销售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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