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云南镇沅何玲荣获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
发布日期: 2022-03-05 16:54:48 来源: 云南网

3月3日,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布茹玛汗•毛勒朵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授予王小云等30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授予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协调督办处等2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其中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者东司法所所长何玲荣获2021年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何玲1987年10月生,担任镇沅县司法局者东司法所所长,2018年5月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21年10月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据了解,何玲始终充当着老百姓的代言人,认真开展重点人群管理、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工作。10多年来,她经手调解的案件有8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层调解工作经验。

她调解的矛盾纠纷种类繁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的,有家庭矛盾纠纷等等。每调解一件矛盾纠纷,她都认真调查事情的经过,研究矛盾和调解方案,最大程度地做到公平公正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调解成功率很高,群众认可度也很高,做到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因工作出色,获得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荣誉称号。

10年来,何玲坚守在者东司法所的岗位上,默默履行着一个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者东镇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矛盾较为突出,何玲同志积极参与各个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小组,并承担矛盾纠纷调处的任务。在新江水库建设、天猴高速道路建设、香港嘉华水泥厂建设等20多项重点工程中,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8起,保障了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云南网通讯员宋丽娅卢英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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