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全省率先建成使用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 累计设立82条尾气检测线
发布日期: 2022-03-10 15:03:28 来源: 云南网

3月1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系列新闻发布会,2021年,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级230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2%;全市10个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0%;完成省级下达玉溪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338992.56亩、严格管控耕地22257.3亩目标任务。

新闻发布会现场。杨萍摄

启动“三停”措施6次坚决遏制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持之以恒抓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完成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任务62项,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设施建设14户。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启动“三停”措施6次,对水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和错峰生产16家次,坚决遏制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全市1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风险源排查核实及风险防控方案编制,推进68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问题排查整治。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全力推动“湖泊革命”措施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抚仙湖总体保持Ⅰ类水质,星云湖水质为Ⅴ类,杞麓湖水质为劣Ⅴ类,全市32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的4个、Ⅱ类15个、Ⅲ类5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为75%。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发布2021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施8户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周边土壤监测,完成14户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公布玉溪市第一批污染地块名录。对21个土地用途变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加强对58户“两高”企业监测、分析和调控

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淘汰石灰土立窑3座,完成2021年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任务。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工程建设,全市8户企业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的热轧带肋钢筋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4个绿色制造体系项目完成复核。

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统筹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加强对58户“两高”企业监测、分析和调控,依法对24户钢铁、水泥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对30户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2021年全市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1.5%,超额完成省级下达节能目标任务。落实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玉溪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成率达到66.7%。

引导公众绿色生活。以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为抓手,引导公众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率先建成使用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在全省率先建成使用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率先建成玉溪市在用柴油车排放远程在线监测平台,累计设立25家机动车尾气污染检验机构、82条检测线。全面落实污染排放许可制度,完成526户企业排污许可巩固提升工作。同时,做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整治578家企业、2082个问题,对涉嫌环境违法的141件案件立案查处。

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全市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1775人次,检查企业4519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96件,罚款金额5342.1万元。开展“三湖”流域首次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各类对象1399家。全年接到各类环境污染举报投诉883件,均100%受理办结。成功举办2021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暨南盘江中上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演练。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2021年全市财政共筹集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2.31亿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报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赔偿磋商、赔偿起诉规则、赔偿资金管理、损害修复管理、损害赔偿信息公开等7个配套办法。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编发信息1831篇、4937条。完成全市涉危涉重及重点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571户。全面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累计建成504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9.79%,全市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和信息公开率位列全省前列。

云南网记者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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