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五一”节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 2022-04-26 18:08:53 来源: 云南消防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五一”节消防安全提示

“五一”长假将至,旱季火灾风险、夏收夏种和复产复工火灾风险、长假火灾风险碰头叠加。为确保节日平安祥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节日消防安全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值班(领导带班、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值班、消防巡查值班等)。

2

各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并加强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闭店时要清理余留火源。

3

各餐饮场所要对电气、燃气线路开展一次检修,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4

各临街门店、小场所和村居民自建房、出租房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

5

各乡镇、居(村)委会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道路、用火用电、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油料)等检查,确保水源充足,道路畅通,群众用火用电规范,消防装备器材完好。大型村寨、传统村落、古城镇要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6

离家外出或入睡前,请关闭家中燃气、火源和电器开关。要定期清理阳台、楼道及厨房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7

驾车出游时请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及车载灭火器。乘车遇到火灾,立即从车门处疏散逃生。勿在车内阳光直晒的地方摆放打火机、香水等,以防温度升高引起燃烧爆炸。

8

到公共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

勿在公共道路上打场晾晒粮和堆放农作物秸杆,农村柴草堆码要远离房屋,烟囱要加盖防火帽,以防飞火。

10

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对老人要加强管护提醒,防止吸烟、用火不慎而引发火灾。请勿卧床吸烟,莫乱扔烟头。要加强醉酒人员用火看护管理。

11

点香驱蚊时,蚊片不能放在可燃物上,与周边可燃物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12

遇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任何成年公民有参与扑救火灾的义务。火灾情况下不能乘坐电梯。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

标签: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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