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防范!保民生!
发布日期: 2022-05-14 09:11:07 来源: 云南发布

原标题:严打!防范!保民生!

5月13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2022年云南省公安机关“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5.15经侦宣传日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图赵嘉摄

“严打经济犯罪、服务保障民生

防范重大风险、维护安全稳定”

是公安机关的重大职责使命

2021年以来

云南省公安机关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如何?

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起来看

严打经济领域各类犯罪

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4亿元,维护了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的持续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猎狐”专项行动,2021年至今,共缉捕抓获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68人,打击了犯罪,服务了反腐败斗争,维护了国家利益。

严打走私违法犯罪

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不断加大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破获了一大批走私违法犯罪案件,缴获了一大批粮食、食糖、冻品、假冒卷烟、成品油、动植物制品等涉案物品,维护了边境安宁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防范重大金融风险

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2021年以来共破获金融类犯罪案件1200余起,依法严厉打击涉金融、涉税、地下钱庄等犯罪,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

严打民生领域经济犯罪

切实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在全省持续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专项行动,共破获案件32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打商贸领域经济犯罪

护航全省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虚假广告、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挽回经济损失7.41亿元,有效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促进了商贸领域经济正常平稳发展。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强内部执法管理,严格执行“三项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审批、监督管理和专项督查等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执法、执法不公等人和事,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工商联的合作机制,联合向广大企业开展宪法、刑法、刑诉法、民法典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活动,出动警力6700余人次,走访企业1500余家,收集企业意见700余条,推动整改安全隐患200余个,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解决问题200余个,侦破涉企案件150余起,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资料图云南省公安厅供图

此外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部门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

“公安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

包括4个方面12条具体内容

在突出市场主体保护方面,明确了3项具体措施:

一是及时接受经济犯罪线索。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的案件或线索,都应当及时受理、全面核查、准确定性,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办理。

二是强化经济犯罪事前预防。树立预防优先意识,加强经济犯罪防范宣传,着力提升公民和企业的法治观念、防范能力和依法经营意识。深入研究经济犯罪形势,把握经济犯罪基本规律,提前谋划部署,把预防工作做到前面、预警预防违法犯罪、立足避免损失或把损失控制到最小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及时侦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快侦快诉和跟踪督办机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快速受理、抓紧初查,依法快立、快侦、快诉,挂牌督办有重大影响的涉企案件。依法依规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为受损企业和群众减少损失。

在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方面,明确了3项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对涉嫌非法投融资、走私、涉税犯罪的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涉证券、期货、银行等金融领域犯罪,全力保障金融秩序安全稳定,助力企业合法投融资行为。依法打击涉假币犯罪、偷税漏税骗税等犯罪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安全、国家税收权益和财政收入。

二是严惩商贸领域涉企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努力形成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全力打造安商护商、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保护好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严把执法权力边界方面,采取4条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依法、公正、文明、理性的执法要求,严格把握罪刑法定、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用强制措施等司法政策,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依法处理,坚决禁止滥用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坚决避免干预正常的市场经营和市场竞争行为。

二是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线,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涉及刑事和民事交织的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商请检法机关会商,依法稳妥处置。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经济案件的若干规定,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慎重适用财产性侦查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的界限,严格依法审批,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是慎用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办理涉企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节、轻重程度、有无继续犯罪和逃避或者妨碍侦查的可能性,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

在加强法治服务保障方面,提出2项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警企沟通联系机制。积极推动公安机关与各地工商联建立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落实,通过宣传宪法法律、联合调研、定期会商、法律咨询、听取意见建议、消除安全隐患、解决实际问题等形式,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和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抓好预防打击犯罪法治宣传。充分利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的平台,加强同企业、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协同,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持续不断组织开展好“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双向服务、法治宣传、走访调研、解决问题、安全防范、监督评议的沟通渠道,努力维护好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接下来

跟着小布一起来看

发布会部分精彩问答

近年来,各种打着“投资理财”“民生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传销活动吸引诱骗广大群众,让一些群众受骗上当,在打击这些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方面有哪些举措?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防范建议?

当前,打着“网络借贷、养老服务、股权投资、虚拟货币”等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较为突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持续不断开展打击和防范工作:

一是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二是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按照厅党委部署,及时组织开展打击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经济犯罪。

三是加大宣传防范工作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识骗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打防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

在这里提醒大家,凡是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项目,或者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投资返利等,千万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投资,发现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在强边固防和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经济金融领域风险仍然较多,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始终坚持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聚焦强边固防中心工作,严打边境突出经济犯罪,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在打击跨境经济犯罪、打击走私犯罪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切实助力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工作。

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力度,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607名,缴获物品案值7亿多元,随着严打深入和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立完善,边境走私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和打击信用卡违法犯罪“断卡”行动,成功破获普洱“2·21”、大理“2·26”和“3·11”等大要案件,有力打击了边境洗钱犯罪,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针对烟草涉烟违法犯罪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动“绿滇2021”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云南“两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烟案件122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68人,协助办理和移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4139件,查获假冒卷烟2.07亿支、走私烟2611万支,查获非法烟叶、烟丝6047余吨,涉案总价值达4.77亿余元。

同时,成功破获德宏州“7·13”特大制售假烟犯罪网络案、西双版纳州“9·17”特大跨境销售假烟案、昆明“1·02”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红河“12·19”走私新型烟草制品网络案等一大批大要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更多详细内容

扫描下方海报二维码

看发布会实录

整合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标签:

新闻资讯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