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视角】请注意,有变化!3月1日起,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
发布日期: 2023-02-08 15:55:57 来源: 云南网

纳税人们请注意了


(资料图)

2022年度个税汇算即将开始

符合退税条件的人,国家可以退你一笔钱

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先来看看2022年度个税汇算有哪些变化

网页截图

个税汇算新变化
01
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02
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03
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办理时间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网页截图

办理渠道
渠道一: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渠道二:

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退(补)税注意事项
0
办理退税

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 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0
办理补税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策划:李洁 吴珺

云南网编辑 张潇予综合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新闻网

标签: 汇算清缴

新闻资讯
精彩推送